2019年11月18日 下午2时
北京昆仑饭店
* Lot 2062
明代广东广州府椒木银五十两银锭
估价(人民币):100,000-150,000
成交价(人民币):414,000
简介
明代“广东广州府倾解椒木军饷银壹锭 重伍拾两正 银匠李公信”银锭一枚,重量:1865克,束腰,宝面开阔,双翼舒展,造型优美,具有明代五十两官锭的典型样貌;锭面共刻铭文二十四字,镌刻深峻清晰,一目了然;包浆自然醇厚,五彩氧化,宝面银光斑斓绚丽,品相殊为难得;此锭是广州府将朝贡物品椒木货物税折银充抵军饷的实例,具有较高的明代财税史、军事史实物史料价值和文物收藏价值,极为珍贵,GBCA MS64
明初为抵御倭寇进犯,实施海禁,但是,为维系与海外诸国间的贸易,明政府鼓励各国以“朝贡”形式,组织商人来华进行贸易。外国朝贡船只抵岸后,由设立于广东、浙江、福建等口岸的市舶司统一清点所附载货物,然后转运。这种特殊的贸易形式,也被称之为“朝贡贸易”。明政府对朝贡物品抽取货物税,即抽分。
“椒木”即胡椒和苏木,盛产于东南亚,是贵重的香料和染料,通过朝贡贸易大量输入中国。当时,为抵制滥发宝钞而引起的通货膨胀,明政府甚至以胡椒和苏木代替宝钞发放京官俸禄。同时,由于椒木进口数量巨大,所抽税银部分被用作平定倭寇的军饷。据《嘉靖东南平倭通录》记载:“勃下该部查浙直江西先年用兵事例,就近请发两淮盐课银十二万两,两浙盐课银四万两,两广椒木银四万两,责限解发前来……”。此处之“椒木银”,即对贡品中胡椒和苏木的抽分折银。—参阅李晓萍着《明代赋税银锭考》,文物出版社,2013年,页213-218。